终身学习是当今教育的一种理念,也是社会发展、人类进步的需要,更是学校兴盛、教师立足之本。为推动我校事业的发展,鼓励和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,特制订本方案。
1、教师进修培训可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教务部门审核报校长室,由校长办公会议商定实施;也可由教务部门提议,校长办公会议商量确定安排教师实施。
2、培训学习期间的培训费、车旅费、住宿费按规定报销。学习中途因私离开学习场所,一切费用自理。
3、培训学习不计事假,不计加班,不享受工作量津贴;脱产培训不扣算教龄和工龄。培训结束取得证书后,由校长办公会议商定给予教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奖励。
4、如果教师不服从学校安排参加规定的进修培训,按《武进教师进修学校教师考核条例》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5、专业教师(鼓励文化课教师)参加考证、考级的报名费、考试费由学校实报实销。
6、教师参加本、专科学历进修学习,学校不再给予补贴。
7、教师报名参加教育硕士的学习,学费按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,报考费、培训费由学校报销一次。
8、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议商定。
9、本办法自2005~2006学年开始执行!
武进教师进修学校
2005年11月